咳嗽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病症,所以人们对咳药水并不陌生。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司徒冰说,国家食药监局和卫计委等部门已联合发布公告:自今年5月1日起,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(包括口服溶液剂、糖浆剂)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;并且1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服用,12岁以下儿童一般情况不建议服用,多痰患者禁用。由此可见,止咳水不宜长时间持续服用。
一、止咳药水中的可待因可致瘾
日常生活中,人们所熟知的“止咳水”以及目前市面上出售的“止咳水”最常见都是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体制剂。
据司徒冰介绍,可待因是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,能够刺激中枢神经,起到镇痛、镇静、止咳的效果,其止咳作用既迅速又强烈。因此,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以及刺激性咳嗽,尤其适用于伴有胸痛的剧烈干咳,同时可用于中度疼痛的镇痛。
这种含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液制剂有溶液和糖浆两种剂型,例如复方(磷酸)可待因口服溶液、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液、可愈糖浆等。其中(磷酸)可待因含量一般在0.1%到0.2%之间。
可待因的药理作用和吗啡相似,长期大剂量服用,可引发生理和心理依赖,使人上瘾。”而且长期使用,会降低药效。最重要的是,服用过量还可能会抑制呼吸,导致死亡。
临床上,可待因是复合止痛药、复方感冒药、复合镇咳药的主要成分之一。因此,建议1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服用;12岁以下儿童通常不建议服用;多痰患者禁用。
二、连续服用不可超过7天
“止咳水”适用于伤风、流感、上呼吸道感染、咽喉及支气管刺激所引发的干咳、敏感性咳;以及因感冒、过敏性鼻炎导致的流涕、流泪、打喷嚏、鼻塞和咽喉发痒等症状。
目前,市面上的“止咳水”种类很多,专家提醒大家一定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,并且一般情况下连续服用时间不可超过7天。
司徒冰也做出强调:“应限制用药天数和次数,如果服药1周症状没有减轻,应去医院就诊;痰多黏稠与不易咳出者不宜使用;老年人、孕妇、幼儿应慎用。”
据司徒冰表示,近年来,具有购买方便、隐蔽性强、价格低廉等特点的“止咳水”成为了一种新型致瘾药物。为了加强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管理,有关部门已将其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。
除此之外,按照有关规定,执业医师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并且考试合格以后,才有资格开具精神药品处方。
药师同样要经过培训考试才能调配精神药品处方,每张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通常不可超过7日用量,发出的药品要有专册记录,处方要保存两年备查。严禁超剂量或无处方配发和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,并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。
综上所述,止咳水虽有超大的功效,但其弊端更是不容小觑。因此,大家在服用此类药物时应慎之又慎,切不可长时间持续服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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